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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是豫光转债的最初买卖日。若是投资者不及时买卖或转股而被强制赎回,可能吃亏超45%。此前,伟24转债部门持有者就因未及时操做导致吃亏18%以上。豫光金铅600531)发布关于实施“豫光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四次提醒性通知布告,提示投资者12月15日为豫光转债最初一个买卖日,12月18日是最初一个转股日,债券持有人应及时卖出或转股。12月18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豫光转债将全数冻结,遏制买卖和转股。按照通知布告,12月15日(含当日)收市前,债券持有人可选择正在债券市场继续买卖。12月15日至18日(含当日)收市前,债券持有人能够5。95元/股的价钱转换为公司股份。12月18日收市后,未及时转股的可转债将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钱的价钱100。106元/张被强制赎回。截至12月12日收盘,豫光转债收盘价为183。140元/张。对照强赎价钱,投资者若是未及时操做,或将吃亏超45%。截至目前,豫光转债仍有1。16亿元余额尚未完成买卖或转股,所占比例跨越16%。所谓可转债强制赎回,是指正在可转债转股期内,所属公司股票持续30个买卖日中至多有15个买卖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钱的130%,上市公司有权以债券面值加应计利钱的价钱总和来赎回全数或部门未转股的可转债的行为。对于投资者而言,如若触发了强赎机制,该当正在刻日内卖出或者转股。不然,上市公司将会以略高于面值的价钱赎回可转债,届时投资者特别是热衷于逃涨高溢价可转债的投资者将可能面对较大丧失。面临可转债强赎,大大都投资者能够进行两种操做来规避不需要的风险。落袋为安,因为可转债是T+0买卖,投资者能够随时卖出;第二种是正在炒股软件中进行转股操做,但投资者要留意,转股后的可转债就变成了股票,买卖法则也从T+0变成了T+1,当日无法进行卖出买卖。值得留意的是,可转债新规新增了最初买卖日标识,即正在可转债最初买卖日的证券简称前添加“Z”标识,以向投资者充实提醒风险,投资者看到此标识时应及时进行操做。若未及时卖出,遏制买卖后还将有3个买卖日的转股时间,此时只能进行转股操做。 |